4月18日,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轶群带领督查组深入漳县人民法院督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杰,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爱林陪同。
何轶群副院长一行先后深入到漳县三岔人民法庭、新寺人民法庭和漳县人民法院,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和听取汇报,重点督查解决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政治站位不高、领导责任不落实、动员部署不深入、审判职能发挥不充分、线索摸排不全面、工作推动不平衡、制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汇报会上,督查组首先反馈通报了督查情况,指出了短板和存在的问题;何轶群副院长指出,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关键节点,要牢牢把握“十个新突破”要求,认真落实武汉会议、长沙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最高法院的决策部署,以迎接中央督导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一要深化思想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对本院的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专项斗争的自觉性、坚定性,把专项斗争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二要线索排摸继续加强。要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高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防控机制建设。坚持线索摸排工作常态化,继续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协作,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要做好案件的审理。进一步加强审判力量调配,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主动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和案例指导,统一办案思想,在执法标准上再统一;要继续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坚持法定标准、法定程序,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让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四要做好宣传工作。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营造全社会广泛认知、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五要落实中院会议精神。进一步充实配强扫黑办工作力量,确保专项斗争高效运转;加大专业合议庭建设力度,实现专案专人专办;组织干警对“两高两部”《指导意见》进行再学习、再培训,促进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质量和水平。
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杰围绕提高政治站位、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审判程序、恪尽审判职能、强化舆论宣传等方面及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向市中院督查组汇报了漳县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张院长在汇报中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在强化工作薄弱环节上推出新举措,进一步建立健全台账资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多方面、多角度延伸审批职能,积极开展典型案例宣讲和逢集日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广泛认知、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三是定期向上级法院和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和重大案件的会商,提高办案质量;四是强化学习教育,要认真学习最高法院、两高两部出台的解释和指导意见精神,提高业务能力,做好涉黑恶案件审理工作;五是继续深挖彻查线索,各部门要在立案、审判、执行阶段全力排查线索,并重点对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回头看”,实现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进行。
中层以上部门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扫黑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