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择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的公示
(通渭信用联社与武阳盐化)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通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申请人甘肃武阳盐化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对甘肃武阳盐化有限公司名下们于商贸一条街以西(千年井盐疗馆)的两处房产(房权证漳政字第00164275号、房权证漳政字第00164267号)及两处不动产(2018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041号、2018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042号)进行评估。要求鉴定机构同时具有房产和土地评估资质。
本院定于2021年5月6日上午8时40分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采用网络摇号方式选择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本次选择机构两个,按顺序第一机构为选定机构,第二机构为备用机构。
请同时具有房地产和土地评估资质的机构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6日上午8时40分前在该网站自愿报名,参加摇号。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