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1.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本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 2.审判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案件和假释案件。3.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4.受理不服基层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5.依法审判由定西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6.依法对全市基层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7.监督、指导全市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8.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综合指导全市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9.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领导全市法院执行工作。10.依法决定国家赔偿。11.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全市基层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培训全市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地方主管部门管理全市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12.负责本院并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13.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4.领导全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15.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院设立有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处、研究室、审管办、法警队、行装处、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知识产权庭、行政庭、赔委办、审监庭、执行局、信访室和司法技术处共19个内设机构。另外,还有市纪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组。
我院无二级机关单位和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故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398.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29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一是过“紧日子”;二是支出进度加快,结转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87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258.24万元,增长7.14%,主要原因,一是因人员增加、工资调资等原因,预算内资金增加;二是地方性财政保障的项目增多,标准提高。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0.63万元,占81.25%;其他收入726.83万元,占18.7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521.38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4,756.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4.16万元,增长18.84%,主要原因是:审判执行办案业务量逐年增加,支出经费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097.72万元,占65.12%;项目支出1,659.19万元,占34.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50.3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2.23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过“紧日子”;二是支出进度加快,结转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0.43万元,增长16.67%。主要原因,一是案件受理数逐年增加,审判执行业务支出增加,二是加快项目建设,不断提高结转资金使用进度。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60.03万元,支出决算为3,66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案件受理数逐年增加,审判执行业务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7.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20万元,支出决算为8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46万元,支出决算为9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预算与决算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4.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9.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0.92万元,增长27.4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公用经费18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48万元,下降26.11%,主要原因是我院在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方面节约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12万元,支出决算为3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大幅节约。决算支出数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原计划因公出国取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2.62万元,支出决算为3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大幅节约。较上年支出减少5.93万元,下降18.9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院无相关数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2.62万元,支出决算为3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大幅节约。较上年支出减少5.93万元,下降18.9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定西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单位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做好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较上年支出增加0.17万元,增长7.36%,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调研、督导、检查增多。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6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5.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49万元,下降26.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0万元,增长20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专题会议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5万元,下降61.9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出省培训计划。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60.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4.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4.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0.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9.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2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9.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2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206.08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通过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法院人员办案水平,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健全法院环节冤假错案发现督促纠正机制,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坚持从严治法,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提升法院公信力。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77.81万元,执行数为777.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该项目的有效实施,充分保障了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有效提升了案件审判质量,全年共受理案件3757件,审理3662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47%。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结转资金基数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通过该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法院人员办案水平,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健全法院环节冤假错案发现督促纠正机制,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坚持从严治检,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提升规范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8.27万元,执行数为428.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最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该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法院人员办案水平,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0年度我院开展法制宣传6次,提供法律咨询1100次,结案率达到97.47%。发现的问题: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支出计划,优化预算执行工作。
自评表作为附件2上报。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报告作为附件3上报。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报告及评分表作为附件4、5上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2020年部门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表
4.2020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5.2020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附件1: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xlsx
附件4:2020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报告.pdf
附件5:2020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