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择工程造价鉴定机构的公示 (宏通、鑫瀚、魏永宏)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甘肃宏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人岷县鑫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魏永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对位于甘肃省岷县县城北侧洮河北岸“北城新区滨河步行街”9-14号楼6栋已完成的商住楼工程量进行工程造价鉴定。 由于三方协商选择机构不成,本院定于2021年9月6日上午8:40通过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采用网络摇号方式确定工程造价鉴定机构。本次选择机构两个,按顺序第一机构为选定机构,第二机构为备用机构。 请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6日上午8:30分前在该网站自愿报名,参加摇号。
联系人:刘巧霞 陈育慧 联系电话:0932-8238629 |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