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渭源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渭源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和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9、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渭源县人民法院内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8个内设机构,另有纪检组1个,监察室1个,会川、莲峰、北寨、田家河、庆坪5个基层人民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预算收入1776.1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6.36万元,增长7.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有所增长。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776.1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6.36万元,增长7.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有所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76.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246.1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98.36万元,增长8.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长;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基数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3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资金增长。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3.13万元,相较2019年预算下降3.1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3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35万元,增加6.98%,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院公务用车达到报废年限,需更换相应车辆;二是受理案件日益增多,增加了公务用车使用率。
(四)培训费14.98万元,相较2019年预算下降35.1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人员外出培训制度,并多采取视频培训等方式进行业务及相关培训。
(五)会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176.8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1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费等商品服务支出0.13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部门预算公开表10、11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非税收入由省高院统一安排。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3.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115.87万元。其中:办公及业务用房价值1874.91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价值94.8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台(套)。
七、部门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对法院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法庭运行维护费开展绩效评价。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我单位将努力提高法院人员办案水平,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健全法院环节冤假错案发现督促纠正机制,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坚持从严治法,从严从实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提升法院公信力。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分别为全省法院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法庭运行维护费,涉及财政支出5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53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渭源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渭源县人民法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医疗卫生:指渭源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渭源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省渭源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渭源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渭源县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渭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