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我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
漳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漳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法律规定由漳县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审判的案件。
2、按照法律规定的执行案件。
3、审理民事、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
4、审判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由我院审判的刑事、民事、民商事、行政等案件。
5、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6、依法审判由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7、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8、对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9、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
10、管理法院的财务经费和物资装备配置。
11、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2、领导本院的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13、负责本院涉诉信访工作。
14、为本院审判工作提供司法技术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机构12 个,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监察室9个机构,下设三岔、新寺、四族三个基层人民法庭。
我院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1588.5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不含单位上年结转)115.79万元,增长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转正工资增加、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调标、项目资金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8.1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588.5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不含单位上年结转)193.89万元,增长13.9%,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转正、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调标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0.8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1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7.82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9.7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0.42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不含单位上年结转)
2020年基本支出1118.4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1.79万元,增长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转正、普调工资、员额制工资改革调标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不含单位上年结转)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9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4万元,增长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调整资金,增加项目经费。
保障运转经费1个,是:全省法院业务费;
其他项目2个,是:法庭运行维护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19万元,下降51.6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公上级单位来人在单位食堂就餐,减少了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7.3万元,下降21.6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4.培训费3.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83万元,下降21.3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外省培训,主要为省内培训及视频培训。
5.会议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基层单位,没有大型会议,不存在会议费用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230.6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85.48万元,下降44.5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费用和差旅费用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由省高院统一安排。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66.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336473.83元。其中:办公用房7143.12 平方米,价值12832604.83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8 辆,价值1888700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6台(套),价值5001348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我单位计划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对符合项目规定的支出进行情况摸底;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1、刑事不少于200件。2、执行案件不少于1200件。3、民商事、行政案件不少于2400件。4、100%完成省法院、市中院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5、刑事案件结案率为100%。6、执行案件结案率为98%。7、民商事、行政案件结案率为98%。8、上诉率小于4%。9、撤诉率大于30%。10、起诉案件无罪判决率为0%。11、案件管理工作,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部完成。12、修建科技审委会。13、信息化网络设备更换主机2台。14.档案管理制度更加健全。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包括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主要是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进展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按部门汇总的二级项目绩效目标填列),涉及财政支出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39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漳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漳县人民法院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医疗卫生:指漳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漳县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漳县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漳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漳县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2-1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漳县人民法院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