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预算法》、《地方预决公开操作规定》、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54号)精神,我院按照保障审判办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审判事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现将安定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安定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对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管理区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9、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安定区人民法院现有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
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立案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纪检监察室。
2、安定区人民法院派出法庭现有4个,分别为:
内官营人民法庭、西巩驿人民法庭、巉口人民法庭、宁远人民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2655.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30.52万元,下降13.95%,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5.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2655.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30.52万元,下降13.9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00%。包括:
1、公共安全支2365.9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3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4.5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6.3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5.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098.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6.46万元,增长7.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补助奖励金”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57.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42.00万元,下降20.3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按照中央和省上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项目至少压减20.00%。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5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10万元,下降16.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安定区法院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控制公务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安定区法院预计公务接待5次,人数65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4.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3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0.61万元,下降29.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安定区法院达到报废条件年限的执法执勤车辆数较上年度有所减少且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四)培训费3.8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43万元,下降10.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外省培训,采用省内培训及视频培训的方式进行业务及相关培训。
(五)机关运行经费364.0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80.71万元,下降18.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对应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1年非税收入由省高院统一安排。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8.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8.6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 4365.8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 10267.96平方米,价值 1893.66万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10辆,价值244.14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2套(台)。
七、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0年安定区法院计划对“法庭运维费”、“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主要加强派出法庭办案办公条件,改善办案环境,提高法院人员办案水平;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保障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安定区法院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重点对法庭运维费、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支出557.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557.00万元 (后附明细表)。
八、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是指安定区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的开展而产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安定区人民法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医疗卫生:指安定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安定区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安定区人民法院为保障机构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安定区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安定区人民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
特此说明。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法庭运维费
13、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业务费
14、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4日
202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安定区人民法院.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