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通渭法院牢牢把握“管党治院”原则,明导向、建机制、强示范、提质效,按照“专、优、带、促”党建工作思路,结合“两个确立”主题教育等工作,全面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实现了党建与审判工作互动共赢。
抓党建,强化队伍素质力量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党务干部“专职化”。针对支部书记身兼数职、党建专干忙而不专等问题,以支部换届为契机,选配有多年党建工作经验的支部书记1名,专职管理支部工作,将党员履职和督察情况纳入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范畴;配备专职化党务专干1名、辅助性党务干部2名,为党小组配备处理日常事务的组长3名、联络员3名;在5名支委成员基础上,争取2名支委名额,进一步加强支委班子力量。
坚持目标导向,助力党员队伍“优质化”。紧盯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目标,坚持“控总量 优结构 提质量 有作用”宗旨,积极培养、发展党员,近3年来共发展党员8名,均为“90后”优秀干警,党员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按照“优中选优”原则,近三年来提拔调整部门负责人均为中共党员,当前8个内设机构和6个基层法庭负责人中党员身份12人,占比85.71%,为“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夯实了基础。
坚持强基导向,法庭干警选派“党员化”。结合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诉源治理需要,坚持强基导向,有针对性地加强6个基层法庭党员力量,通过调整优化和培养发展,截至9月初,基层法庭共有党员10名,占基层法庭在编干警总数的66.67%,占全院党员总数的21.74%。以着力打造的榜罗“红色法庭”为例,4名干警中有党员3名,为该法庭干警总数的75%,充分显现法庭“红色基因”,确保法庭党务有人抓、有人管。
建机制,管好队伍履职尽责
列清单,明晰权责界限。制定《院、庭长司法权责清单》《员额法官权责清单》《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清单》,清单分正面和负面两部分,正面主要为可行使的司法权力,负面主要为需遵守的规章制度和不能违反的规定,各项清单对之前一些不太明确、相对较模糊的权责予以进一步明确,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管有力、运转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对指导推进工作提供了详实参照。
划范围,确保履职尽责。针对内设机构改革后个别部门职能变动、职责不够明晰、具体工作中存在“踢皮球”现象,立足工作实际、结合省院内设机构职责界定清单,研究制定符合通渭实际的《各部门职责清单》,对之前界定不够清晰的具体工作予以进一步明晰,确保各部门负责人知责在心、担责于肩,认真开展好“分内”工作。
明要求,定期总结推动。针对部门工作缺乏规划、阶段性缺乏总结、部署推动乏力、执行力度欠缺等困扰审执工作的问题和症结,制定《关于实行“一岗双责”述职清单的意见》,规定部门负责人定期向分管院领导、分管院领导定期向院长层层述职,从而使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明确个人肩负的“一岗双责”职责任务,倒逼工作伊始定计划、阶段性分析总结、定期汇报或听取意见、针对问题不足及时予以改进。
强示范,团结队伍以点带面
强“五岗”,激励党员创佳绩。以“1855”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为主线,激发党员干警争先创优。紧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个目标”;把牢政治坚、作风硬、服务优、学习实、示范强、纪律严、为人廉这“八个标准”;聚力打造符合实际、调动干劲的诉讼服务、执行攻坚、办案能手、综合服务、巾帼建功这“五个平台”;通过季度“积星”、年终兑现奖金、与绩效考核挂钩,激励干警争“五星先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进性,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
亮“一点”,传承基因争先进。依托榜罗会议遗址,积极推进榜罗“红色法庭”建设。按照“红色榜罗”和“法治精神”两线主题,建成反映红军过境通渭点滴事迹和法治精神传承的浮雕与新时代“长征精神”主题灯箱。同时将长征精神和“枫桥经验”“马锡五审判方式”结合起来,在司法便民和提质增效上想新办法、推新举措,为全院树立了标杆。
“点带面”,全面工作共推进。通过“五岗一点”创建,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提升:“办案能手示范岗”卢明灯团队创立婚姻案件“三部曲”调判法,极大提升家事案件审判质效。“执行攻坚示范岗”常志雄、曹晟团队有力带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整体推进。优化升级智慧服务,民事诉讼线上办理实现“全覆盖”,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开展,党员干警年内帮办实事100余件。
通渭县法院将常态化“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企业在良好的法治化环境中激发活力,用实际成效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