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8时30分,陇西县人民法院的30余名干警整装待发,奔赴目的地对被执行人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焦某某占用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人大代表、检察干警、村镇干部、公证人员对执行全过程进行了参与监督见证,做到了规范执行、阳光司法。
申请执行人蒲某某等人与被执行人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焦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陇西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房产进行了评估、拍卖、变卖,均未成交。最后,申请执行人蒲某某等人同意以第二次流拍保留价362.35万元接收该房产。据此,陇西县法院作出了以物抵债裁定,并协助将该房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名下,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腾房义务。随后,执行法官迅速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搬迁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自行搬离,并多次释法说理告知拒不搬离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拒绝腾退。鉴于上述情况,执行团队多方协调、周全考量,制定了周密的执行实施方案,进行执行风险评估。同时,提前邀请公证人员现场拍照取证,村镇干部现场见证,检察机关、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监督,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执行难问题,是执行财产处置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难点和堵点。此次执行活动,陇西县法院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兑现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