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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公告(文选)

来源:民三庭 作者:闫杰 责任编辑:定西中院 发布时间:2020/4/10 9:24:5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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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送 达 公 告

 

文选: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旭阳与被上诉人甘肃金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一案,本院审理过程中,李旭阳以你系甘肃金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与其签订合同属业务行为,现其以要求甘肃金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为由,撤回对你的起诉和上诉,于2020年3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依法裁定准许李旭阳撤回对你的起诉和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甘11民终23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