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定西中院准确把握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的功能定位,积极寻求审判管理工作新机制,探索形成“1116”工作机制,着眼效率、公正、质量、效果四个维度,抓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全市法院结案率、结案均衡度、实际执行到位率等主要审判执行质效指标保持在全省前列。
树立“一个理念”,靠实管理职责
坚持抓审判就必须抓管理,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形象,以管理保公正、以公正促公信的理念,压紧靠实审判管理的主体即审判委员会、院长、副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人员、审判管理办公室的审判管理职责,倡导“人人参与管理、人人接受管理”的大审判管理模式,努力强化审判管理办公室日常监督、重点监管的部门职能,从综合监管、程序监管、实体监管全方位多角度推动审判管理工作良性运行。
完善“两套机制”,提升审判质效
完善流程管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实行“四级四单”督办机制。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庭长、审管办“四级”督办,发出“节点信息提醒单、审限管理提示单、临期案件催办单、长期未结督办单”,督促加快办案进度,促进法定审限内结案。共发出“四单”165份,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连续三年保持在99.4%满意值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较去年年底清理15件。实行统一结案管理工作机制。严把结案关口,提升案件信息质量,实现全方位案件流程内部监督,防止了突击集中结案,做到日清月结,确保了审核报结不拖延,努力做到事不过夜、案无积卷,提高结案效率。目前共审核结案3万余件。实行均衡结案工作机制。明确每月均衡结案目标数,完善全业务各部门收结案月报工作、均衡结案动态提示工作,结收案比、均衡结案度同比提升并保持在较高水平。
完善评查评析机制,提高案件质量。实行发改案件“双向反馈”机制。出台发改案件双向反馈工作办法,紧盯发改案件数据的领域、地域变化,开展跨审级、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和周例会,对提请案件事前进行类案检索,加强一、二审法官之间的互动交流,推动发改案件良性运行。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24次、讨论案件305件。发回案件同比减少59.24%。实行审判质效双重评查机制。在对案件开展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的基础上,整合人力资源,成立审判执行质效评查组对“四类案件”等重点案件进行二次评查,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实行“三评析三通报”机制。针对审判质效、发改案件、案件评查等情况进行评析通报,让缺点放在明处、不足摆在眼前,使审判管理更加透明化、可视化,切实达到抓整改、补短板、促提升的目的。实行“双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发法官的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评选出8场优秀庭审、17份优秀裁判文书进行了表彰。
分析“三项数值”,强化管理导向
充分发挥审判管理通报“晴雨表”“指挥棒”的作用,以“三项数值”为基点,让数字变鲜活,让管理更直观,绘制数据网格,形成质效“画像”。明确数据指标基准值,划定及格、优良“分数线”,通过按月通报审执质效数据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区间内工作进展,针对短板弱项,做到有的放矢,力争摆脱“木桶效应”。计算同比变化相对值,评估质效数据变化趋势和工作成效,从自身同期数据变化中发现问题、精准施策,发掘潜力、促进提升。查找横向对比差距值,通过优劣势指标对比,在网格化数据中找准自身定位,借鉴先进经验,乘势带动后进,不断缩小差距,共同努力提升全市法院总体水平。
今后,定西中院将不断完善“强基固本”的审判管理工作体系,实现各项工作措施“纲举目张”,努力促进办案质效的持续提升,为全市法院审判实践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