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岷县人民法院报送的《王某与某建筑公司、丁某、张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调解案——“示范文本+类案借鉴+专家咨询 ”实质化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截至目前,定西两级法院共有6篇案例入选多元解纷案例库。

入库编号
D2025-161-1-504-829
王某与某建筑公司、丁某、张某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调解案
——“示范文本+类案借鉴+专家咨询 ”实质化解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关键词
民事 侵权责任纠纷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 赔偿金计算标准 专家咨询 示范文本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1日,王某在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医院工程电缆时,不慎从3米高架桥摔落受伤,住院16天,某建筑公司垫付医疗费。双方就后续赔偿包括二次手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协商未果。2024年5月,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某建筑公司支付误工费、陪护费、二次手术费、交通费等费用。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王某人在外地,且经初步了解王某经济困难,为尽快化解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委托入驻综治中心的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工作,并启动“法官驻点指导机制”,由入驻综治中心法官指导调解工作。
一、要素式“两状”精准锁定争议。综治中心指派调解经验丰富、具备人身损害赔偿专业知识的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首先详细查看王某的诉求及相关证据材料。为快速厘清双方诉求与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填写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经要素对比,王某主张赔偿160500元,某建筑公司仅同意支付20000元,调解员据此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伤残等级未鉴定,赔偿标准难确定”。同时,调解员发现实际用工涉及分包关系,某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后将涉案部分工程分包给丁某,丁某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张某。为一揽子化解纠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2条的规定,经各方同意,邀请丁某、张某共同参与调解,避免责任主体缺位,增强履行可能性。
二、专业赋能破解鉴定难题。调解初期,某建筑公司、丁某、张某提出愿共同赔偿60000元,但要求王某放弃后续索赔权利,王某认为金额过低拒绝接受。调解员经深入研判发现双方矛盾根源在于:王某因身体虚弱、路途遥远、经济困难不敢申请鉴定,而某建筑公司及分包人因伤残责任不明确,担心后续高额索赔,倾向一次性赔偿。调解员查询多元解纷案例库同类案例调解方式方法,并向指导法官反馈该情况。指导法官提出可以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采用专家咨询方式,为双方当事人提供评估参考。在双方当事人表示同意后,调解员会同指导法官主动对接多家鉴定机构咨询专业意见。咨询结果显示,综合王某伤情,如治疗终结并进行相应康复治疗后,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可能会达到10级伤残,因前期治疗费用已由某建筑公司全部承担,结合该地区同类判决情况,如王某伤情构成10级伤残,则误工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赔偿数额参考区间在7-13万元之间。指导法官参考该专业意见,提出初步调解方案。
三、分层释明促成最终共识。在法官指导下,调解员基于鉴定机构专家咨询结论,向双方作了充分阐释:一方面向某建筑公司及分包人说明,作为工程承包方、直接用工管理者,需对劳动者人身损害承担相应赔偿义务;另一方面向王某释明“预判伤残等级”的依据及类案赔偿逻辑,消除其对“赔偿不足”的疑虑。通过多轮分层沟通,调解员向某建筑公司强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可能诉讼结果,向丁某、张某释明其作为分包人的直接管理责任,最终促使各方互谅互让,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该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处理结果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某建筑公司、丁某、张某赔偿王某误工费、护理费、二次拆钢板费、营养费及交通费等共9万元。目前,已履行完毕。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179 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2条
解纷要旨
本案系农民工在建筑工地务工受伤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该类纠纷责任主体涉及工程承包方及分包人,法律关系复杂,责任难厘清,受到损害的一方面临维权成本高、举证能力弱等特点,通过调解解决,能够高效化解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案中,综治中心发挥资源集成优势,指派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参与调解。法院入驻综治中心的诉讼服务团队及时启动“驻点指导机制”,为调解员提供“一对一”调解指导,确保调解方向合法精准。针对鉴定难题,指导法官对接鉴定机构,通过专家咨询提出专业意见,并结合类案情况明确裁判标准,在此基础上,提供客观的伤残等级预判和赔偿区间参考,有效解决了当事人经济困难、鉴定周期长等实际问题,为推进调解工作奠定基础。此外,通过追加分包人作为共同赔偿主体,避免责任主体缺位,增强了协议履行的可靠性。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指导当事人使用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快速明确争议焦点;采用差异化沟通策略,分层释明法律风险与各方责任,做到权责明晰,同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信息化赋能,开展远程视频调解,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最终促使纠纷高效化解, 让农民工尽快拿到赔偿费用安心治疗,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推荐部门:
岷县人民法院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
岷县综治中心
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