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洮县人民法院报送的《王某甲与王某乙相邻关系纠纷调解案——综治中心牵头多部门化解相邻关系纠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截至目前,定西两级法院共有11篇案例入选多元解纷案例库。

入库编号
D2025-161-1-053-975
王某甲与王某乙相邻关系纠纷调解案
——综治中心牵头多部门化解相邻关系纠纷
关键词
民事 相邻关系纠纷 排水通行 多部门联合化解 综治中心
基本案情
王某甲与王某乙系兄弟关系,自1962年老人分家后,兄弟两家东西相邻而居,王某甲居西,王某乙居东,在两家宅基地以南留约1.5米宽的巷道供两家通行。两家多年因通行及排水流向等琐事发生矛盾,矛盾越积越深。2023年6月26 日,王某乙以王某甲将其宅院的污水排泄至其家门前为由,在巷道内用砖砌起一堵墙,并在巷道两旁内堆放树枝等杂物,其行为严重影响了王某甲一家的通行和排水,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王某甲遂诉至法院,请求拆除围墙,恢复巷道原状。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两家矛盾积怨较深,若通过判决王某乙拆除围墙,虽可解决表面的问题,但可能会激化王某乙的抵触情绪,甚至会导致兄弟关系彻底破裂,无法从根本上化解两家的矛盾。为解开兄弟“心结”,实质性化解纠纷,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在综治中心牵头统筹下,法院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组成调解小组, 联合开展纠纷调处工作。
一是多方协同配合,发挥部门优势。村委会利用熟悉民情、了解家族背景的优势,提供历史情况和邻里关系背景,摸清矛盾根源,安抚、弱化双方对立情绪,为调解奠定基础;司法所从法律角度阐释相邻关系权利义务,引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调解提供法理支撑,并分析可能诉讼结果,引导双方理性认识行为后果;法院发挥指导调解职能,结合案情制定调解方案,确保调解方案公平合法且具有可执行性;派出所维护调解现场秩序,有效震慑了可能发生的过激行为,保障调解过程安全有序。期间,综治中心统筹协调资源,确保各部门信息互通,行动一致,形成解决纠纷的合力。
二是“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消除对立情绪。初期,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让步。调解小组组织双方 “面对面”陈述诉求,让王某甲和王某乙充分表达心中不满情绪和诉求,如排水问题引发的长期不满和通行受阻的困扰。调解小组寻找共同语言,让他们把心里话讲出来,促使双方相互理解、互谅互让;随后,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头与王某甲、王某乙单独沟通。对王某乙强调砌墙行为的违法性及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对王某甲引导换位思考,理解排水问题对王某乙的影响,逐步消解对立情绪。
三是多元调解化干戈,兄弟互相让步。经过调解小组三个多小时的沟通调处,最终双方当事人“心结”解开、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小组一起动手帮助王某乙拆除围墙,并清除堆放在巷道两旁的树枝等杂物,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处理结果
王某甲与王某乙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乙拆除堵塞在巷道内的围墙,不再影响王某甲家的通行;王某甲改变排水路径,避开王某乙家门前。现围墙及杂物已拆除完毕。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8条、第290条
解纷要旨
本案系因排水通行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涉及亲情、邻里、公共空间等多重因素,实践中较为常见。本案中,在综治中心牵头统筹下,相关基层单位协同发力,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合力化解纠纷。其中,村委会发挥了“情”的纽带作用,司法所发挥“法”的专业性,派出所发挥“稳”的保障作用,综治中心发挥“统”的协调作用。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小组充当好 “倾听者”和 “ 引导员”,通过 “ 面对面” 与 “ 背靠背”相结合的耐心工作,用好情、理、法交融的“金钥匙”,引导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并换位思考,打开当事人的“心头锁”,最终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实现邻里纠纷就地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同时修复了破损 的亲情关系,做到事心双解、案结事了人和。
推荐部门:
临洮县人民法院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
临洮县人民法院
临洮县八里铺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临洮县司法局八里铺镇司法所
临洮县八里铺镇八里铺村村民委员会
临洮县公安局八里铺镇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