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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来源:行装处 作者: 责任编辑:定西中院 发布时间:2023/8/21 17:23: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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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1.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和本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案件。2.审判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案件和假释案件。3.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4.受理不服基层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基层人民法院再审。5.依法审判由定西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6.依法对全市基层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7.监督、指导全市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8.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综合指导全市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9.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领导全市法院执行工作。10.依法决定国家赔偿。11.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指导全市基层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培训全市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地方主管部门管理全市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12.负责本院并领导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13.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14.领导全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15.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院设立有办公室、政治部、督察室、研究室、审管办、法警队、行装处、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知识产权庭、行政庭、赔委办、审监庭、执行局、信访室和司法技术处共19个内设机构。另外,还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

我院无二级机关单位和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七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故表八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195.8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70.11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争取的省财政项目资金增多,用于保障我院信息化和维修改造项目。收入方面,2022年度收入合计4757.70万元,较上年增加25.74%;支出方面,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42.22万元,较上年减少18.92%;结转和结余方面,2022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641.92万元,减少31.74%,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38.16万元,增加3.5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757.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36.69万元,占84.85%;其他收入721.02万元,占15.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74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1.63万元,占69.20%;项目支出1460.58万元,占30.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166.77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880.07万元,增长26.78%。主要原因一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争取的省财政项目资金增多,用于保障我院信息化和维修改造项目。收入方面,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036.69万元,增加28.98%;支出方面,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3972.99万元,较上年增加25.86%;结转和结余方面,2022年度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30.08万元,减少17.19%,2022年度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193.78万元,增加48.9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7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6.37万元,增长25.86%。人员经费支出增长较大,争取省财政项目资金增多,用于保障我院信息化维修改造项目。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46.16万元,支出决算为349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年中追加项目资金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7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在职人员增加等。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58万元,支出决算为12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医保基数调整、在职人员增加等。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9.21万元,支出决算为16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6.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55.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4万元,增长16.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在职人员数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项

公用经费29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9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我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单位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0.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9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我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单位经费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20.4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9万元,下降72.9%,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培训安排较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968.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8.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8.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8.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其中2辆为车辆卡片,已报废车辆但未下账2辆,实有车辆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5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98万元,全年预算数为69.63万元,支出决算为69.6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7万元,增长23.7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本年度执法执勤车辆采购增加1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70.18万元,全年预算数为67.15万元,支出决算为67.1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大幅节约上年决算数增加13.43万元,增长25.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本年度执法执勤车辆采购增加1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36.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35.42万元,支出决算为35.4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购车价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5万元,增长80.9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相比,本年度执法执勤车辆采购增加1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4.18万元,全年预算数为31.73万元,支出决算为31.7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2万元,下降7.0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开支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80万元,年预算数为2.48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定西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单位财务、财产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做好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其中2辆为车辆卡片,2辆为已报废车辆,实有车辆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199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2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1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2.98%。我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经综合评价与分析,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结果评级为“优”,完成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业务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全省法院业务费:本次绩效自评综合评定2022年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99.02分,绩效等级为“优”。业务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207万元,全年预算数为305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04.95万元,预算执行率99.98%。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完成,刑事案件结案率98.82%,民商事案件结案率99.86%,执行案件结案率90%。及时完成年度计划的智慧专业法官会议室建设项目、律师身份采集系统建设项目,以及装备购置、维修维护等工作,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指标设置不合理。再审审查率因实际完成值大于年度指标值的130%以上导致反向扣分,指标值设置偏高。下年度我院将加强绩效目标编报相关知识的学习,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年度指标值。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本次绩效自评综合评定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绩效得分为99.88分,绩效等级为“优”。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9.56万元,全年执行数为602.19万元,预算执行率98.79%。通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的有效实施,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完成年度计划的科技法庭维修改造工作,以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维修维护、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装备购置等工作,且全部通过验收。结案率达到95%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以上,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7%以上,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5%。

《绩效自评报告》作为附件3上传公开。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院本年度未安排重点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决算公开报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2022年度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