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推动未结破产案件的审理进程,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23日,定西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推进会,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杰主持会议。市、县两级法院办理破产案件法官、破产管理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全省府院联席会议精神,宣读了省高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办理破产指标的工作方案》,传达了省高院对提升营商环境考核的任务目标及工作要求。随后,各破产管理人逐一汇报了案件的进展情况、未结原因、面临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各承办法官根据案件未结原因提出针对性的办理措施和意见建议,并就结案时限作出承诺。
会议对全市破产审判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就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
要高度重视。做好破产审判工作,对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分管院领导、市中院民二庭和各案件承办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对照省高院相关文件机制要求,重点关注办理破产时间和效率提升问题,全力清理未结案件,并制定办理措施,靠实主体责任,确保按期结案。 要认真履职。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和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对破产案件的稳妥高效推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当前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参差不齐的情况下,一方面破产管理人要提升短板找差距,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要严格选任破产管理人,落实管理人选任标准及程序,对不能胜任职务的管理人应当及时更换。 要合力推进。破产案件的办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大力推进破产协调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协商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中院民二庭要切实担负起指导职责,各县区法院也要强化内部立案、审判、执行等部门协调配合,开展执破融合改革,一体推进破产审判工作。 要总结宣传。要定期撰写发布破产审判工作信息,从日常办案中挖掘一批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出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具有定西特色的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操作规程和破产规则,让破产审判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成色更足,举措更实。 定西市两级法院将持续推进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