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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法院1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来源:多元解纷案例库 作者: 责任编辑:定西中院 发布时间:2025/10/24 19:16:4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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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通渭县人民法院报送的《赵某等18人与某公司、魏某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府院联动化解拖欠农民工薪资纠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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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编号

D2025-161-1-139-715

赵某等 18 人与某公司、魏某劳务合同纠纷调解案

 ——府院联动化解拖欠农民工薪资纠纷


关键词

民事  劳务合同纠纷  拖欠农民工工资  府院联动 

基本案情

某公司承包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包工头魏某招用赵某、王某等18人参与施工。工程完工后,魏某向赵某等人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16.95万元未支付。经索要,魏某向赵某等人出具了欠条并承诺5日内付清,后约定期限届满,魏某以“某公司未全额拨付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赵某等人向人社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处理方式方法

劳动监察大队经初步审查,某公司虽与包工头魏某签订《分包协议》,但未直接与赵某等务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工资发放记录混乱,且自身与建设单位存在工程质量争议。因关系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且涉及人数较多,劳动监察大队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邀请对接法院指派法官指导调解工作。

一是府院联动,建立调解团队。法院收到请求后,立即联合劳动监察大队、辖区街道组建调解团队,并明确分工。 由劳动监察部门、街道调解员负责核查欠薪事实、固定基本证据、约谈某公司和包工头魏某。法院指派法官进行释法说理,做好调解指导。两方协同配合,半日内完成全部18名劳动者身份信息、欠薪金额及某公司经营状况的调查,并查明某公司确有一笔工程款未与魏某结算,目前尚欠赵某等人劳务费共计16.95万元。

二是分类施策,推动前端化解。针对某公司、魏某“工程款未到位、未结算”与农民工“全额付清”的争议问题,调解团队分三步推进纠纷化解工作:第一步,释法说理。指导法官向某公司、魏某释明《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指出,不得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拒付农民工工资,某公司、魏某依法负有按时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责任。第二步,拟制解纷良策。劳动监察大队根据案情提出“分期支付+保证金兜底”的建议,即某公司限期支付全部劳务费,魏某对劳务费清偿承担连带责任,若有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的部分,由住建部门从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行垫付,某公司后续再行补足。该方案得到某公司的初步同意。第三步,居中调解促和。在上述调解工作基础上,调解团队组织赵某等人与某公司、魏某“面对面”协商,一方面向赵某等人解释初步确定的调解方案,并征求其意见,

另一方面通过类似案件进行释法,向某公司、魏某强调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和对后续招投标资质的影响,督促其积极履行付款义务。最终,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三是延伸效果,实现类案示范治理。纠纷成功化解后,人社部门以此案为契机,针对辖区内建筑企业、劳务公司集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普法教育”,并推动6家企业优化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日常管理。法院则将本案 调解经验提炼总结后,作为劳务合同纠纷化解示范案件,同步推送至综治中心,并在辖区各街道、乡镇的调解组织中推广,实现“示范一案,规范一片”的延伸效果。

处理结果

赵某等人与某公司、魏某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3日内向赵某等18人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共计16.95万元,由魏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的,从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行垫付,垫付后某公司限期补足。目前,已按约履行完毕。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条、第10条、第29条、第30条

解纷要旨

本案系典型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农民工因多次被拒付工资而向劳动监察大队主张权益,若按照“先监察后诉讼”的传统路径,将面临耗费时间长、证据收集难、解纷成本高等问题,还可能因维权周期过长影响到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激化矛盾。本案中,劳动监察大队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邀请法院提前介入释法、指导调解,并通过组建调解队伍,发挥“法院指导+行政督促+基层调解”联合解纷效能,由劳动监察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接触、第一现场核实”,快速固定证据,消解双方对抗情绪;法院发挥指导调解职能,针对欠薪问题强化释法明理,促推双方相互协商。调解过程中,针对各方实际情况,提出“分期支付+保证金兜底”方案,既促使某公司和魏某依法履行法定支付责任,又在住建部门支持下,通过保证金兜底方式,消除农民工后顾之忧,促推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调解成功后,以此案为模板,形成此类纠纷化解示范样本,并由人社部门组织开展普法教育,通过类案示范治理,达到   “化解一批、治理一片”的效果,做到双赢多赢共赢。


推荐部门:

通渭县人民法院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

通渭县人民法院

通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渭县平襄镇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人民调解委员会